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的“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已在2021年1月28日揭晓。这是最高检第七监察厅成立以来,首次组织的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近日,记者有幸联系到被评选为这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代理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进行专访,以从律师的视角来观察和窥探典型案例折射出的社会问题。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王金龙律师从2004年开始律师执业,2008年起主要执业方向涉及行政诉讼、征地拆迁、刑事辩护以及重大民商事合同纠纷。王律师已从事法律工作18年,目前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督导律师,王律师及其团队目前专注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维权问题,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问题争议的解决专家。
问:王律师为什么选择专注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维权问题?
王金龙律师谈到,我一直认为代理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的维权其实是在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发声和解决问题, 因为二者本质是“民”告“官”,民告违法的公权力。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表达出来声音很渺小,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就是因为这些话力量微弱,所以很多人觉得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但是他们每一个人的诉求都是真切存在的,是应该被听到并且得到公平解决的,面对公权力,为弱势群体发声和伸张正义,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与违法征地行为做斗争,相比其他类型的案件更接近我的法律理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十几年奔波于全国各地,代理数百起征地拆迁案件,见识过各式各样的违法拆迁和需要被维护权益的当事人,通过全面深入研究拆迁领域的法律知识、及时把握征地拆迁相关的政策动态,根据当事人的问题因地制宜、巧妙设计维权路径及方案,每当为我们的当事人争取到更高的征迁补偿,得到他们真诚的致谢和肯定,我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我的工作价值是正在往我的法律理想无限接近的。”王金龙律师欣慰地谈到。
“不服”——王金龙律师执业的底色
问:王律师,能不能谈谈您被评选为“2020年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之一的案子?
“这个案子是关于‘ 魏某等19人与山西省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抗诉案’,历时四年之久,中间屡屡遇到不顺,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即使这样,我们依然没有放弃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代理意见得到晋城市检察院和山西省检察院的认可,我们采取合法的法律程序,以诉讼的方式与违法的公权力进行对抗,达到‘ 以诉促谈’的效果和目的,让政府的征地拆迁行为更加规范、切实地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客观上也推动了中国法治的进程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于2020年由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主持召开听证会,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各方当事人和监察机关分别在成都高新区、山西省太原市、高平市,视频对话发表意见,杨景海检察长以及案件腐败人员前往高平市协调政府部门、开发商和棚户区拆迁户代表会谈,线下组织召开听证会,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几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由开发商退还所有违法收取的各种费用,我们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也纠正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规范了政府的不作为行为,此后,这个案涉小区其他189户同类型问题均参照该和解协议确定了处理方案,实现了‘一站式’的解决。”
该案例同时也是2021年9月27号最高检发布的第30批指导性案例之一,编号第118号,最高检确定该案的裁判要旨为“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为保障申请人及时实现合法诉求,维护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同等情况的其他主体合法权益,可以继续跟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同类问题解决,对行政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为由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行政争议,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明确,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促进系统治理”。这个案件具有比较重大的社会意义和司法实践意义,也是属于司法实践暨诉讼事务的重大突破,更能够体现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王律师自信地谈到。
问:可以为我们分享下其他令您印象深刻的案件吗?
王律师谈到,“还有一个为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利的案件:助力乐山城镇未成年儿童享受农村村民安置待遇。委托人的女儿黄某为未成年人,案发时十二岁,其目前因上学愿意按农转居,黄某出生后随其母亲只能登记为非农业户口。遇到征地拆迁时,征收部门只承认其母亲的安置资格,对于黄某以非农业户口为理由拒绝安置。他们母女俩为了“讨一个说法”,诉讼多年仍屡屡败诉。后在距再审申请期限仅剩5天时遇到了我们律师团队,我们代理后,在极短时间内全面了解案情并找到了案件突破口,组织有理有据的再审申请书,最终通过再审,扭转了一审二审的不利局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书,认为在其母已经被认定为农业人口安置对象的基础上,因其人身依附性和生活来源从属性,也应当与其母的安置补偿方式具有一致性。最终帮委托人在时间短、多次败诉的局面下成功扭转局面,实现诉求。”
面对违法的公权力敢于“不服”,底气正是来自于对法律知识的熟知和对诉讼策略的精准掌握,也正是出于对法治的深刻理解和信任,让王金龙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百折不挠,敢于“不服”,直到正义得到伸张。王金龙律师最后谈到,“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正是一个社会的良心和文明标志,利用我们的法律专业知识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发声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也正是我们职业的社会价值和使命所在。” |